当前页面 : 首页 > 资讯 > 正文 >

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产假是多少天啊?

来源:法师兄 时间: 2023-02-10 04:57:35


(资料图)

国家规定产假98天,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。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 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九条: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,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,增加婚假十日,假期工资照发。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,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,假期工资照发,不影响聘任、工资调整、职级晋升;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,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,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。

关键词: 黑龙江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 可以休假

为您推荐
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