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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5年普通高校拟在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

来源: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时间: 2023-08-31 21:16:08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依据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(通用版)》,普通高校编制完成了2025年拟在陕西省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经教育部统编后,现予以公布,供陕西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参考使用,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  一、高考综合改革模式。按照《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,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实行“3+1+2”模式。其中,“3”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;“1”为首选科目,考生须在物理、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;“2”为再选科目,考生可在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。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、爱好及特长,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,自主确定选考科目。  二、选考科目要求及类别。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,对考生进入各专业学习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。因专业培养目标不同,不同普通高校相同专业会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。  根据教育部《指引》精神,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: 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,即“不提科目要求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、再选科目为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中任何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。 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,如“物理(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为任何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。 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,如“化学(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;如“化学,生物(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。 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,如“物理,化学(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;如“物理,化学,生物(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。  三、编排顺序说明。选考科目要求分为本科层次、高职(专科)层次两部分,按照院校类型及所在地域,以院校国标代码顺序编排。具体分为军队院校、华北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)、东北(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)、华东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)、华中(湖北、湖南、河南)、华南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)、西南(四川、贵州、重庆、云南、西藏)、西北(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)依次排序。  四、注意事项。特别提醒广大考生:一是普通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是对全国范围内的要求,但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的所有专业都会在陕安排招生计划。二是本次编报的招生专业,面向所有实施“3+1+2”方案的省份,在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。普通高校会根据实际情况,统筹安排在相关省份的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,应以招生当年普通高校实际编制的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为准。三是有个别在陕招生普通高校,此次并未报送选考科目要求,在招生当年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布。  五、查询途径。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、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,搜索“2025年普通高校拟在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”进行查询。  附件:2025年拟在陕西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-本科层次.xlsx点击查看  附件:2025年拟在陕西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-专科层次.xlsx点击查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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